青岛理工大学70年校庆档案征集倡议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8:44浏览:

学校各单位、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师生员工,社会各界组织、人士:

2023年是青岛理工大学建校70周年的大庆之年,70年来,学校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一代代师生员工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理工精神得以传承光大,学校朝着更加辉煌的明天不断前进。

为了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料存史、资政、育人、服务的作用,多视角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弘扬理工文化,共筑理工人的精神家园,档案馆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组织、人士发出征集各类档案的倡议:

一、征集范围:

(一)文件文稿类:

1.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札(包括明信片、贺卡)、讲稿、批示等。

2.学校历任领导、专家学者、校友的著作、讲稿、教案、毕业设计、笔记、日记、传记、书信、题词等材料。

3.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获奖或影响较大的教材、专著、论文、教学设计、教案等材料。

4.学校历任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等撰写或口授的回忆性、记录性文章等。

(二)实物类

1.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对外交往等各项活动中(包括文艺、体育各种比赛)获得的奖章、奖杯、锦旗、奖牌、奖状、奖励证书(市级以上)等荣誉类实物。

2.学校各时期标志性、特色性的教学模型、实验仪器、生产生活用具等;获专利的设计材料、模型等器具类实物。

3.与国(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合作交流获赠的、校友组织或个人向学校捐赠的纪念盘、纪念章、纪念币、纪念杯、书画、书籍等纪念品类实物。

4.学校各时期所使用的印章、印信、名片、明信片、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校徽、纪念章、图书证、饭票等证章类实物。

5.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匾额、碑石(文)及拓片、雕塑等金石类实物。

6.各类媒体报道我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有关实物、报纸等报刊类实物。

7.其他具有学校鲜明特色的实物。

(三)声像类

1.学校各时期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生活等各方面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2.学校各时期建筑、景观、校园风光照片、视频等。

3.学校历任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等口述、访谈的音、视频材料。

4.媒体报道我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音、视频材料。

二、征集要求:

1.档案应比较完整,无严重破损和信息缺失;照片、视频等档案应画质清晰,播放流畅,主题明确。

2.档案的背景信息需要详细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人名、内容梗概及个人通讯信息,确保内容真实有据。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者将档案所有权移交学校,由学校档案馆统一管理;

2.托管:档案所有权仍属所有人,由学校代为统一管理;

3.复制:珍贵档案所有人不愿捐赠、代管的,或者无实物原件可征集的,可由所有人提供原件或复制件进行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

4.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四、管理方式:

1.所征集档案均纳入学校档案管理体系统一妥善管理。

2.档案捐赠者或所有人对所捐赠或托管档案具有优先利用权;捐赠者或所有人有权对寄存方式和档案提出利用限制条件。

3.档案捐赠者或所有人与学校签订捐赠或托管协议,学校向捐赠者或所有人办理捐赠或托管证书。

五、移交方式:

移交方式分为现场捐赠与邮寄两种方式。

现场移交:举行现场移交仪式,双方签署捐赠(托管)协议,学校向捐赠者颁发捐赠(托管)证书。

邮寄:档案馆收到档案后,将捐赠或托管协议、接收清单等相关材料通过寄送的方式送达捐赠者手中。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档案馆联系。

电 话:0532-68053111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地点:嘉陵江路校区图书馆820室

青岛理工大学档案馆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