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0:21浏览:


临沂校区、各党总支、分党委、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直属单位:

结合学校本年度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学校原档案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也随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学校档案工作实行由校档案馆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分工负责的网络化管理模式。

二、校内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1.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档案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另设兼职档案工作人员1名,负责本单位各种门类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开展;

2.教学院部:各教学院部按照工作分工由一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档案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工作内容主要划分党政综合、教学、学生三大领域档案工作,由各教学院部分管负责人同时负责其分管领域档案工作的具体领导,各领域设兼职档案工作人员1名,负责本领域内各种形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开展;

3.党总支、分党委:各党总支、分党委书记作为档案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另设兼职档案工作人员1名,负责本党总支、分党委各种门类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开展;教学院部党总支档案工作可按照前述第2条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请于3月8日17:00前将本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信息表报档案馆;信息表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送至抚顺路校区图书科技楼1612档案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档案馆邮箱dak@qut.edu.cn

联系人:陈通 黄卫珍 刘海英      电话:0532-85071061

青岛理工大学档案工作QQ群:618221406

四、临沂校区参照本通知规定,将校区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信息表报临沂校区办公室档案科。邮箱:57291772@qq.com。

联系人:周莹                      电话:0539-5797008

附件: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信息表


档案馆

2019-2-25